創辦人
胡維藩先生、胡石清女士

永遠的院長媽媽
胡李世美女士

▲本院現任負責人
胡大興董事長
  本院創辦人胡維藩先生,胡石清女士均為虔誠的基督徒,因見報載孤苦無依嬰幼兒童屢遭遺棄,甚感不忍,經夫妻同心祈禱發願創辦一所育嬰院,遂於民國四十六年春變賣家產,獨力創辦義光育幼院,並於中華民國46年9月6日向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立案。迄今,收容教養孤苦無依的嬰幼兒童及身心障礙流浪兒,經本院撫養長大成人的院生已達四千餘人,多數均已成家立業,服務社會,見證 上帝的大愛,並滋潤了成群院兒的心靈,使義光成為快樂的無依兒童及身心障礙者之家。
  本院宗旨純粹以公益服務的立場,提供孤苦無依的兒童及身心障礙的青少年一個溫暖的家園係一純粹公益專以兒童及身心障礙福利服務為宗旨之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立案字號為臺北市社福(立)字第零零三號。本院最早從水源路開始,克服多次千辛萬苦 (水災、火災、被迫搬遷…) 等挫折考驗,在上帝指引眷顧下,於73年搬遷至萬華和平西路382巷11弄17~23號。又基於身心障礙者的特性與需求,於104年在台北市文山區萬芳路51號成立本院附設世美家園,提供身心障礙者有個無障礙安全無慮美麗家園。本院除依據固有的宗旨繼續努力外,並朝社區化、多元化、e化及創新的教養服務發展,為院生提供更美好的未來。

  1. 民國四十六年胡石清女士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立案,獨立創設義光育嬰所,院址設於臺北市安東街409巷33號租用房舍,開始收容養護孤兒及殘童。歷年來最高紀錄一日有近六百位孩童要同時照護,凡是孤兒皆姓石或胡,男生以義O、女生以光O命名。民國四十七年因收容人數激增,爰增闢使用台北市溫州街114巷3號(創辦人自宅)。
  2. 民國四十八年承台北市政府鑑於本院辦理成績斐然,特撥借台北市古亭區水源路12號(後改編水源路100號,最後改編為師大路215號)公產為院址。院名也由「義光育嬰所」改為「義光育幼所」後又改為「台北市私立義光育幼院」,沿用至今。
  3. 民國四十九年七月榮獲台灣省政府社會處頒發「興辦社會福利成績優良」獎狀。
  4. 民國五十六年,胡李世美女士接替胡石清創辦人,擔任本院院長。當時街頭流浪兒童經巡邏發現後,全部送入義光院內暫時收容教養。然流浪兒童多屬小兒痲痺症患者及智能障礙者,溝通困難,向外申請入學又遭拒絕,院長胡李世美女士基於對「信、望、愛」院訓的執著,秉持有教無類的精神,自行設立一特殊教育學校(義光復健學校),學籍設於台北市立古亭國民小學;政府雖無法提供經費補助,但協商後台北市教育局願提供書籍,本院自行聘請合格教師到院施教。不僅首創在社會福利機構內設置特殊學校的先鋒,同時亦開啟我國身心障礙者特殊教育的先河。經過本院附設復健學校畢業的院童300餘人,皆順利進入台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繼續升學就讀。
  5. 民國五十八年,本院秉著教育英才、有教無類的精神成立義光女童軍團,老師一針一線親縫團服,參加童軍比賽並獲得總統府邀約表演。
  6. 民國五十九年秋,艾爾西、芙勞西颱風連續來襲,義光遭受重創,身心障礙兒童院舍全部淹水倒塌,院童無處安身,其時旅居香港華僑李思齊先生訪院見狀,即以父親李公聖焯先生名義慨捐「聖焯樓」一幢,作為身心障礙兒童住宿和教育的場所,並紀念李公聖焯先生遺愛人間,民國六十年春新廈落成,由當時總統府秘書長鄭彥棻先生親臨剪綵啟用,不但提供院童更舒適合宜的教養環境,也為義光復健學校培育身障院生300餘人完成國民教育,當時院生人數有五百多人。
  7. 民國六十三年院長胡李世美女士榮獲「中華民國第五屆十大傑出女青年」獎項,義光育幼院為國家社會的貢獻獲得政府肯定。
  8. 民國六十四年榮獲台北市政府頒績效檢查成績優良獎狀。
  9. 民國六十五年一月基於促進國民外交及人類福祉,透過行政院新聞局之協助,與日本國四國鳴門市私立社會福祉法人大麻福祉之町結為姐妹學院,促進中日兩國民間之友好關係,共同謀求人類福祉,亦開啟本國社會福利機構福利與國際交流之先聲。
  10. 民國六十九年十月台北市發生四級地震,引發本院院舍電線走火並釀成火災,木造院舍付之一炬,義光再次遭受重創,其時適值中視愛心服務隊載送兩位金門孤兒委託本院撫養,目睹災情,捐款伍萬元救災,並即時報導本院受災淒慘實況、發起全國各界捐輸支援災後重建,感謝全國同胞紛紛組團來院慰問捐款、各級長官與社會賢達的關懷慰問支援,各界的愛心使本院同仁感同身受,在胡常務董事同生先生率全體師生全力以赴下,義光大樓又重新浴火重生。
  11. 民國七十年臺北市政府拓寬師大路被迫搬遷,眼見充滿各界愛心的義光大樓被推倒拆除,令人不勝欷噓與感傷;數百院童亦只得另行覓屋居住,始租得台北市興隆路四段129號暨129號之1雙併四層樓房暫行安置本院育幼所兒童及青少年院童。
  12. 民國七十一年榮獲日本國亞洲福祉財團成績優良獎狀及獎金,由日本國會議員奧野誠亮先生及藤尾正行先生親自來台頒贈。
  13. 民國七十二年因每月租金調漲不勝負荷,本院在胡李院長世美女士多方奔走呼籲下,獲得當時楊市長金欉先生的專案支持,購得現址並帶著二百多名院童遷入台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三段382巷11弄17、19、21、23號獨棟雙併五層國宅乙幢,展開快樂安定的家庭生活,迄今。
  14. 民國七十五年五月創刊發行義光之友季刊第一期,藉與義光之友、社會賢達切磋專業知識,分享義光努力成果。每期發行量一萬六千份,深獲各界的喜愛與肯定。
  15. 民國八十二年榮獲台北市政府社會局頒發台澎金馬地區公私立育幼機構評鑑成績優良名列甲等獎狀。
  16. 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廿一日發生中部地區921集集大地震,義光發揮人饑己溺精神捐款新台幣壹拾伍萬貳仟元整,並派員赴災區協助災胞心理輔導工作,九十三年三月又捐款新台幣貳拾萬元整,做為災區急難救助款,合計捐贈南投縣水里縣新台幣參拾伍萬元,協助因921地震遭受重創的災胞重建,獲災胞肯定並頒感謝狀。
  17. 民國九十年九月,納莉颱風侵襲台北市,造成水災,本院基於人溺己溺的精神,特別捐贈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台幣伍拾萬元,協助因納莉颱風而遭受重創的台北市兒童及少年。民國九十一年再追加捐贈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台幣貳拾萬元,繼續協助台北社會局福利工作。同年,胡李世美女士專任董事長,由李其順女士接任院長。
  18. 民國九十二年榮獲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九十二年度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考核成績名列甲等,並頒發獎金。
  19. 民國九十三年至九十六年每年捐贈中華啟智工作人員協會新台幣壹拾萬元、伍萬元不等,協助辦理身障機構績優教保人員「育智獎」活動,對從事社會福利工作夥伴的愛心支持,具有啟發的功效。
  20. 民國九十四年胡李世美董事長榮獲中華民國「第五屆國家公益獎」。
  21. 民國九十六年本院院生胡光元榮獲2007夏季特殊奧運蛙式50公尺金牌世界冠軍、蛙式25公尺競賽銀牌殊榮,為國爭光。
  22. 民國一O一年為響應「國際身心障礙者日」,以喚起社會大眾以關懷、尊重、接納的態度來認識身障人士,義光特協助中華民國傷殘重建協會辦理「熱愛生命、關懷身障」宣導活動暨公益園遊會,感謝各界好朋友共襄盛舉。
  23. 民國一O三年興建完成義光附設「世美家園」,位於台北市文山區萬芳路51號,為即將邁入老年的身障院生打造一處無障礙合宜家園。民國一O五年一月義光附設「世美家園」正式啟用。
  24. 民國一O六年,林淑珍女士接替李其順前院長,擔任本院院長;同年「世美家園」榮獲台北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甲等獎,獲頒獎牌一面,以資鼓勵。
  25. 民國一O七年印尼亞洲帕拉運動會,本院院友胡光秋代表中華隊參加羽球競賽,活出自信為國爭光。
  26. 民國一O八年本院六十週年慶,在台北市花博公園辦理嘉年華園遊會。感謝您與義光之友們的一路支持陪伴。


▲義光大家庭



▲本院前任負責人胡李世美董事長與院生合影

教保組:
  1. 有關院生教保計劃之擬定與執行事項。
  2. 有關院生生活照顧及安全監護事項。
  3. 有關院生教育訓練與生活輔導事項。
  4. 有關教保人員在職訓練與進修事項。
  5. 有關本組文件處理及文稿擬辦事項。
  6. 協辦有關親職教育之實施及家庭訪視事項。
社會組:
  1. 有關院生入(出)院申請、審核、調查、轉介、就業輔導及院生個案資料整理、記錄、統計分析事項。
  2. 有關志工之訓練、運用與指導事項。
  3. 有關結合社會資源、外界捐贈財物處理事項。
  4. 有關各項活動之擬定與執行事項。
  5. 有關實習學生之指導聯繫、外賓觀摩聯繫等事項。
  6. 有關本組文件處理及文稿擬辦事項。
  7. 有關親職教育之實施及家庭訪視事項。
  8. 有關院生認養事項。
  9. 有關義光之友雜誌出版事項。
總務組:
  1. 有關院生生活教養用品、設施設備之採購與供應事項。
  2. 有關院生福利及膳食供應事項。
  3. 有關院舍環境清潔及安全維護事項。
  4. 有關本院出納、會計、財產管理事項。
  5. 有關本組文件處理及文稿擬辦事項。
  6. 有關本院人力資源管理事項。

服務對象

本院以收養孤兒棄嬰及身心障礙者為主,對象包括:

 一般院生:孤苦無依兒童青少年及兒保轉介個案或急難救助個案。

 身心障礙院生: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輕、中、重、極重度智障或合併智障之多重障礙者。

服務方式

本院為全日型住宿機構,依院生需求提供各項服務。

 服務容量:六十人

 服務項目:生活輔導與照顧、課業輔導、職業訓練與支持性就業輔導、保健復健、個案管理及輔導。


  欣悉胡李世美董事長承蒙財團法人世豐慈善公益基金會、中華啟智工作人員協會及中華民國傷殘重建協會共同推薦,參加中華民國第五屆國家公益獎選拔,歷經資格審查、初選和決選,在嚴謹的評審程序,配合實地訪查與電話訪問, 最後榮膺中華民國第五屆國家公益獎殊榮,消息傳來,全院師生欣喜若狂與有榮焉。

壹、勤奮向學,榮獲公職服務社會

  胡李世美董事長於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參加政府播遷來台後全國第一次高普特考試,考取了普通考試法院書記官,展開了公務員生涯;民國四十一年參加考試院舉辦普通行政人員高等考試,又獲錄取,以21歲之齡取得了國家薦任官的資格,令人敬佩。


▲中國國民黨馬主席英九先生與第五屆國家公益獎得獎人合影

▲中華民國第五屆國家公益獎頒獎典禮

貳、成家立業,展開社會服務

  民國四十三年四月,胡李董事長成了胡家的媳婦,丈夫胡同生先生,國立中興大學統計系畢業,也是四十一年全國性高等考試統計人員考試的第一名,其時,胡君任職中央信託局,為人溫文有禮,敦厚誠懇,做事認真負責,婚後,與 公婆同住;當時時局動盪不安,災胞難童無處容身,金馬前線陣亡病故戰士子女急需救助,社會普遍生活困難,棄嬰、孤兒、流浪兒童無處安置,婆婆 胡石清女士鑒於當時情景,在公公 胡維藩先生(立法委員)的支持下毅然變賣家產,於民國四十六年春成立義光育嬰所,開始展開撫孤育幼工作,由於收容人數越來越多,房舍也逐漸擴大,院名也就改為義光育幼院。


▲胡李世美女士獲頒國家公益獎獎盃乙座

參、毅然放棄公職,投入公益慈善事業

  胡李董事長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或許是 神的指引,義光育幼院的成立改變了她的生涯規劃,當義光成立之初,她常利用公餘之暇到義光幫忙,協助照顧無依孤兒;因求知心切,在民國五十二年秋報考國立台灣師大新制夜間部,錄取英語系,胡李董事長白天在 公家機關上班,晚間赴師大上課,刻苦自勵,終於在民國五十七年大學畢業,原擬赴中學擔任教職,未料婆婆 胡石清女士因工作勞累過度病重住院,義光育幼院數百位院童頓失憑依,身為長媳的她,在家庭會議及董事會議的雙重決議下 ,毅然決然的接下義光院長的重擔,從此與義光結下不解之緣,直到如今。


▲第五屆國家公益獎主辦單位廖理事長萬隆先生及世界李氏宗親總會李副理事長德武先生親臨會場道賀

肆、遭遇重重困境,均能一一克服

  數十年來,秉持基督精神,撫孤育幼澤被身心障礙兒童,無怨無悔,如今教養長大成人的院生有三千餘人,皆已成家立業服務社會,見證 上帝的大愛;一路走來,期間遭受各種困境-

  1. 民國五十九年中秋節,艾爾西、芙勞西颱風相繼來襲,重創義光,平房院舍全部淹水倒塌,院生安身之所岌岌可危。
  2. 民國六十九年十月十九日臺北市發生三級大地震,引發義光院舍電線走火並釀成火災,院舍付之一炬,義光再次遭受重創。
  3. 民國七十年五月臺北市政府拓寬師大路,義光院址被列為道路範圍,義光院舍遭拆毀,數百位院生頓失所依,必須另覓安身之所。

  義光育幼院雖然遭遇了水災、風災、火災、震災、以及家園遭拆毀等等的困難,謝神給予的力量,胡李董事長也都一一的克服度過難關,期間雖然辛勞備嚐,卻也獲得了不少前輩、朋友的支持與鼓勵。


▲吳教授武典先生親臨會場道賀

伍、善行義舉,深獲各界肯定鼓勵

  1. 民國六十年榮獲中華民國第五屆十大傑出女青年金鳳獎(社會服務類)
  2. 1971年榮獲美國 C.C.F社會服務成績優良最高榮譽獎
  3. 民國六十四年榮獲臺北市政府頒績效檢查成績優良獎狀
  4. 民國七十一年九月榮獲台灣省政府主席頒熱心推動殘障福利工作評定甚具貢獻堪為楷模獎狀
  5. 民國七十一年十月榮獲日本國亞洲福祉財團成績優良獎狀及獎金,由日本國會議員奧野誠亮先生及國會議員藤尾正行先生親自來台頒贈
  6. 民國七十一年因工作努力,榮獲革命實踐研究院評定實踐績效特優獎
  7. 民國七十二年四月榮獲臺北市政府頒發首屆社會服務楷模愛心獎
  8. 民國八十一年因社會服務工作努力,再度榮獲革命實踐研究院評定實踐績效特優獎
  9. 民國八十二年三月榮獲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頒發台澎金馬地區公私立育幼機構評鑑成績優良名列甲等獎狀
  10. 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榮獲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九十二年度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考核成績名列甲等,並頒發獎金

  各級長官、社會賢達與善心人士蒞院訪視慰問與鼓勵,都讓她深深的感謝,更是促使她繼續成長的生命動力。


▲王理事長秉哲先生夫婦、謝顧問燈材先生、胡常務董事大興先生親臨會場道賀

陸、因應時代需求,不斷創新求變

  一路走來,為了提供院生更舒適合宜又符合潮流需求的教養環境,也為了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人間大愛,期間亦多有創新與義行,僅列其中數例-

  1. 民國五十七年鑑於社會流浪兒肢障及智障學童,無法正常受教,經多方奔走呼籲向主管機關申請於院內附設義光復健學校,施以特殊教育,維護身心障礙院生就學的權益,嘉惠無數身心障礙兒童,不僅首創在社會福利機構內設置特殊學校的先鋒,同時亦開我國特殊教育先河,頗獲社會好評。
  2. 民國六十五年一月基於促進國民外交及人類福祉,透過行政院新聞局之協助與日本國鳴門市私立社會福祉法人大麻福祉 町結為姊妹學院,促進中日兩國民間之友好關係,共同謀求人類福祉,亦開本國社會福利機構與國際交流之先聲。
  3. 民國七十五年五月,創刊發行義光之友季刊,藉與義光之友、社會賢達切磋專業知識,分享義光努力成果,每期發行量達一萬六千份,深獲社會各界的喜愛與肯定。
  4. 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向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登記設置義光網址:http:/www.yko.com.tw,E-mail:yko@ms26.hinet.net,無遠弗屆的與院友、義光之友及社會賢達,以最迅速與最密切的方式交流互動,成為最早達成e 化的社會福利機構之一。
  5. 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及九十年三月合計捐贈南投縣水里鄉新台幣參拾伍萬元協助因921地震遭受重創的災胞重建,並派員赴災區協助災胞心理輔導工作,頗獲災胞肯定。
  6. 民國九十年三月,臺北市萬華區華江社區謝姓居民遭逢困境,妻子又離家出走,留下兩名嗷嗷待哺幼童(八歲、五歲)亟需救援,胡李董事長聞悉後立即派員迎接兩位幼童到院,以急難救助免費收容,提供就養、就學服務兩年三個月,俟其原生家庭情況改善後,方將兩童送回,其熱心社區服務表現,獲得鄰里一致讚揚。
  7. 民國九十年九月,基於人溺己溺的精神,特別捐贈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台幣伍拾萬元,救助因納莉颱風而遭受重創的臺北市兒童及少年,民國九十一年再追加捐贈新台幣貳拾萬元,繼續協助臺北市社會福利工作。
  8. 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捐贈中華啟智工作人員協會新台幣壹拾萬元,協助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績優教保人員「育智獎」,鼓勵終年辛勞的教保人員,對從事社會福利工作夥伴的愛心支持,具有啟發的功效。

▲張秘書瓊月女士親臨會場道賀

柒、撫孤育幼,終生志業

  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也是人類的新希望,胡李董事長選擇兒童教育及身心障礙兒童特殊教育作為終身事業,在一萬三千八百多個與孩子們朝夕相處的日子裡,有歡笑、有苦辛,也有甜蜜;眼看著一個幼小無知的小生命,經過愛心的呵護,教育的洗禮,成為國家的棟樑,社會的優秀青年,這份喜悅與安慰是促使她樂此不疲繼續奮鬥不懈的原動力。

我們祝賀她實至名歸,也期盼她撫孤育幼的終身志業,永遠發光發熱源遠流長。

  1. 繼續加強院生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培養健全的人格。
  2. 配合社會福利多元化、社區化與本土化的發展,為院生提供最適切的服務。
  3. 增進身心障礙院生之服務內容與品質,輔導其生活自理,加強職業訓練,並結合支持性就業資源,轉介表現良好的個案輔導其就業。
  4. 提供身心障礙院生無障礙的生活環境,享有快樂的人生。

▲ 本院楊黃董事秀玉女士擔任臺北市警察局女義警中隊三十七年,期間協助「維護交通安全」,認真負責,以愛心付出,始終如一,獲得臺北市馬市長英九先生的獎勵與肯定,全體師生與有榮焉。

▲ 本院全體董事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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